隨著網路科技發達,越來越多人將私人聊天室內發生的爭執、吵架對話,以「截圖」的方式放到網路上讓大家公審,那麼這些行為到底有沒有觸法呢?
先說重點:很有可能違反個資法、涉及誹謗罪!今天就來說說 #網路隱私那些事~
#公佈Line對話算侵犯對方隱私?
如果公布對話中包含可識別的個人照片、姓名或手機號碼,就很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(個資法第41條),但如只是一般的對話內容,沒有包含個人資料,則不屬於法律上的侵犯隱私。所以很多人發截圖公審時,故意將人名與大頭照遮住或裁掉,讓人猜不出是誰或是事實真偽,因此就算當事者知道對方在影射自己想提告,基本上是告不贏的。
#公佈內容是否要負法律責任?
雖然非因業務或公務得知的祕密內容,公佈對話不會有法律責任。但如內容是在誹謗他人,將誹謗的內容公佈,則可能涉及誹謗罪(刑法第310條)。此外,該法著重在「妨害名譽」,因此即便沒有指名道姓,只要太過明顯,讓多數人知道在說誰,就很有可能成立罪名。
-----林律師小提醒-----
如遇到類似事件要進行提告的話,首先最重要的是保留證據,法律圈有一句名言:「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」,如沒有明確證據,訴訟過程將會非常艱辛,再者要了解對方涉及哪些法律責任,才能用正確的法條提告,同時也要注意自己有哪些權益受損,與對方的行為又有何因果關係,這些都是後續求償的關鍵之一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歡迎與我們預約免費法律諮詢。
#事前法律控管_勝於事後訴訟攻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