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薪家庭已是現今社會的普遍常態,當孩子臨時生病感冒時,除了請事假,還可以向公司申請什麼假別呢?因此,今天就來介紹 #家庭照顧假 ~

#定義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,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。立法目的是讓受僱勞工得以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,所創設的假別。

因此,當勞工要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時,必須是「家庭成員」生了重病或其他事故需要「親自照顧」。

#天數與給薪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,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7日為限。因此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,依事假比照辦理。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,規定,事假雇主可不給工資,因此家庭照護假和事假一樣是不給薪的。

#書面證明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,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家庭照顧假證明文件,不過法規並沒有限定文件形式,只要能夠證明受僱者真的須要親自照顧家屬即可,例如:疫苗施打明細、就醫掛號證明、醫療收據、颱風天停班停課資訊截圖等。

林律師小提醒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,雇主不得拒絕家庭照顧假的請假申請,也不得影響全勤獎金與考績或進行其他不利處分。因此,如果雇主違法對員工進行不利處分,可直接向勞動部、各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