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路上看到漂亮的照片、好聽的音樂時,你就直接按右鍵下載了嗎?小心...這其實已經觸犯了著作權法!
先說重點:這行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的文字請不要隨便略過,不然很可能民事、刑事訴訟接不完!今天就來分享 #著作權介紹篇 ~
#定義
著作權的立法目的是透過賦予特定人著作權的方式,來保護人類精神活動成果,簡單來說就是「保障創作者的思想」,也俗稱為版權,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。
#範圍
著作權的種類範圍很廣,可分為10個類別,包含語文、音樂、戲劇舞蹈、美術、攝影、圖形、視聽、錄音、建築及電腦程式著作,不過符號、名詞、公式、考試試題,或是新聞報導則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。
#法律效果
著作權又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:
1.著作人格權
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,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,即享有著作權,也不可以將著作人格權轉讓。包含 「公開發表權」、「姓名表示權」以及「禁止不當修改權」。
2.著作財產權
可以轉讓、授權給他人,透過與他人共有自己的作品,而有經濟收入。包括重製權、改作權、編輯權、出租權、散布權、公開播送權、公開傳輸權、公開口述權、公開上映權、公開演出權、公開展示權。
#法律責任
除了透過光碟侵害著作權是「非告訴乃論」外,其他侵害著作財產權都是屬於「告訴乃論」,不過可能同時會有民事與刑事責任。
1.民事責任
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,被害人得依侵害情節,提起民事訴訟,向法院請求1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賠償金,如果損害的行為屬於故意,且情節重大,更可要求高達500萬元。
2.刑事責任
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,如果是侵害重製權、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。
林律師小提醒:
如果你身為創作者,請記得不用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,如果你是欣賞者、使用者,也請記得不要未經授權濫用,否則很可能讓自己賠上大筆賠償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