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較常討論到「霸凌」一詞,往往是指校園霸凌,但其實「職場霸凌」也不容忽視,如果你常遭受主管、老闆的冷嘲熱諷或刻意貶低,除了反省自己之外,也要注意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!
先說重點:職場中所謂的指導仍有界限,一旦越界就很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!因此,今天就來淺談職場霸凌。
定義
現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何謂職場霸凌,但可參考法院判決的見解,一般而言,職場霸凌必須有刻意傷害的行為、非偶發性且長時間、間接或直接造成他人身、心理傷害等要件,才會被法院認定職場霸凌。
類型
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公布的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」,其中載明關於職場不法侵害的行為類型,因此,雖然法律未直接定義職場霸凌,但以下職場不法侵害的行為,其實已包含了職場霸凌的概念。
1.肢體不法侵害
例如:毆打、抓傷、拳打、腳踢等
2.心理不法侵害
例如:威脅、欺凌、騷擾、辱罵等
3.語言不法侵害
例如:恐嚇、干擾、歧視等
4.性騷擾
例如: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
5.跟蹤騷擾。
法律責任
1.刑事責任
若霸凌者以肢體攻擊、言語侮辱、恐嚇、威脅等,因為具體行為可能涉及傷害、公然侮辱、恐嚇危安、強制罪等刑法相關規定,可以向檢警提起告訴。
2.民事賠償
霸凌行為如構成侵權行為,須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此外,如果霸凌者不是雇主,而是其他同事或主管,由於雇主有使受僱人避免受危害之虞的保護義務,因此雇主也可能須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林律師小提醒
職場霸凌的行為通常是隱性的,看不到外在傷害,因此如沒有明確的證據,很難申訴、提告成功,所以當遭遇到職場霸凌時,別忘了蒐證,例如:錄音、心理諮商、診斷證明等,這些未來都能成為重要的關鍵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