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有時難免會遇到訴訟問題,或是需要找律師諮詢的情況,但你覺得律師費有點貴嗎?如果這時偏偏有人介紹了超便宜律師,還說交給他一定贏?千萬要有警覺!


先說重點:官司沒有一定贏的啦...小心遇到假律師!今天就來分享 #真假律師停看聽 ~


#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?

一般口語說「請」律師,其實是民法上「委任」的意思。目前台灣的民事訴訟中,第一審、第二審並沒有強制要委任律師,但第三審則是強制委任律師訴訟。


此外,刑事訴訟上被告的強制辯護分成兩種:

1.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

(1)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。

(2)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。

(3)被告因身心障礙,致無法為完全之陳述。

(4)被告具原住民身分,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。

(5)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。

(6)其他審判案件,審判長認有必要。


2.依刑事訴訟法第31-1條

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,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


#如何辨別真律師?

可透過法務部的「律師查詢系統」來查核律師身分,只要輸入姓名,即可查詢到該名律師的基本資料、事務所名稱等,若查無結果,就代表可能不具備律師資格,或是雖有律師證書,但並非執業中,依法也不能接受委任。此外,如不熟悉網路操作查詢,也可以直接致電各縣市的律師公會詢問。


#真律師不會說的話

「絕對沒問題,包在我身上!」

根據律師倫理規範,依法律師不能給予當事人保證,如律師違反,會由所屬的地方律師公會審議,依情節輕重給予勸告、告誡或移送相關機關處理的處置。


所以如聽到「保證贏」、「絕對沒問題」話語,有很大可能性是遇到了假律師,因為他不是律師,自然也不用遵守律師倫理規範。


☀林律師小提醒:

雖然在大部分的訴訟案件中,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委任律師,但還是強烈建議尋求律師協助,避免因為專業不足,而無法獲得法律上應有的保障。


此外,與律師簽訂委任契約時,建議採書面契約,並清楚界定「委任費用」與「委任範圍」,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因證據不足,無法捍衛自己的權利。